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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第261章 清肃宪台

原文: 巳酉丑人皆得乙字者是。

假令乙丑人得乙酉月乙巳日得乙酉时为正入格。

金主刑乙真金巳酉丑金之正位上下全见之多为台谏之任。

若胎月中见驿马则任宪司之职。

译: 凡年柱、月柱、日柱或时柱中出现巳、酉、丑三地支且天干透露出乙木(乙字)即为“清肃宪台”格局。

例如乙丑年生人若月柱为乙酉;或乙巳日生人时柱为乙酉均属正宗入格。

金在五行中主掌刑杀(司法监察)乙木为阴金(真金)巳、酉、丑分别为金的长生、帝旺、墓库之位若四柱中上下(天干地支)均见金气与乙木则命主多担任台谏之职(如御史等中央监察官)。

若胎元或月柱中见驿马神煞(如申、亥)则可能外任宪司之职(如地方提刑按察使)。

解析 1. 五行逻辑与格局核心 巳酉丑三合金局: 巳为金的长生(金气始生)酉为金的帝旺(金气极盛)丑为金的墓库(金气归藏)三者合化为金局形成“金气凝聚、刚健肃杀”的气场对应司法监察的“清肃”特质。

乙木的特殊属性: 乙木虽属阴木但其纳音为“海中金”(如乙丑)或“泉中水”(如乙酉)实为阴金所化故称为“真金”。

天干透乙木既强化金气的纯净性又以阴柔之性调和金的刚猛暗合“刚柔相济”的司法原则。

2. 神煞与贵气层次 台谏与宪司的区别: 台谏之任(中央官职):金局纯而无冲乙木透干且月令为秋(金旺)主命主在中央担任言官或监察官如都察院御史负责纠察百官。

宪司之职(地方官职):若胎月见驿马(申为巳酉丑马星)金气随马星流动主命主从中央外任地方司法长官(如提刑按察使)巡察地方刑狱。

驿马的动态作用: 驿马象征“动中取贵”金局逢马星如同“剑锋出鞘”主命主的监察权从中央延伸至地方形成“清肃之令通行天下”的格局。

3. 五行生克与调候要点 金气的喜忌: 喜:土(土生金如戊己土)助金气凝聚火(火炼金如丙丁火)成器为用水(金生水泄秀如壬癸水)调和刚猛。

忌:木(乙木除外甲木克金)破格需丙火制木护金;水过旺(如亥子)沉金需土制水。

月令的决定性: 生于酉月(金帝旺)最吉金气纯粹;生于巳月(金长生)需月令透金(如申)助势;生于丑月(金墓库)需火调候(如午)避免金寒无用。

4. 与传统命理思想的呼应 金为义的伦理投射: 儒家以“义”属金主公正决断。

此格局通过金气凝聚将“义”的道德属性转化为司法权威体现了“命理即人理”的传统思维。

清肃的双重含义: 职位属性:负责整肃纲纪清除腐败。

格局特质:金气纯净无杂命主性格刚正不阿如“秋霜烈日”不容奸邪。

此段文字以巳酉丑金局+乙木透干为核心通过五行象征(金主刑杀)、神煞辅助(驿马)构建了司法监察贵气的命理模型。

其核心逻辑为: 1. 金气纯粹为贵:三合金局与乙木(真金)形成“刚柔相济”的清肃之气。

2. 神煞动态提升:驿马推动金气流动使贵气从中央延伸至地方。

3. 调候平衡关键:需土生金、火炼金、水秀金避免木克金或水沉金。

该格局分析体现了传统命理“以象取义”的思维——将自然五行的特性(金之刚健)与社会职业(司法监察)深度绑定同时通过神煞与时空的联动构建了从格局到现实命运的推演逻辑。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三命通会》中的“清肃宪台”是一种以金气为核心、主掌司法监察贵气的命理格局其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定义与构成条件 1. 五行象征与干支组合 金性的司法属性: 金为“义”之象征主刑杀决断。

格局以巳酉丑金局为根基(巳为金长生、酉为金帝旺、丑为金墓库)形成金气凝聚之象。

天干透乙字(阴金)为关键乙为真金且与金局呼应强化“清肃”(清廉刚正)特质。

典型组合示例: 乙丑年、乙酉月、乙巳日、乙酉时天干四乙叠现地支巳酉丑三合金局形成“金气纯粹、乙木透干”的完美配置为正入格。

2. 神煞与时空辅助 驿马的动态作用: 若胎月或大运见驿马(如申、亥)主命主从中央台谏(如御史)转任地方宪司(如按察使)形成“清肃之权外显”的格局。

月令的调候要求: 生于秋季(申酉戌月)金旺之时最吉若生于冬春需得土(火生土、土生金)或火(炼金成器)辅助避免金寒水冷或木旺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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