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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旌映长安从北府小卒到天下共第488章 律法新章

长安城刑部衙门。

相较于其他衙署的喧嚣这里显得格外肃穆。

高大的槐树投下斑驳的阴影廊下行走的官吏皆步履轻缓面色凝重。

空气中仿佛弥漫着无形的威压那是律法所特有的庄严气息。

今日刑部正堂大门洞开。

尚书省右仆射、领修律事崔浩端坐主位。

他身着紫色朝服头戴进贤冠面容清癯目光锐利如鹰手中握着一卷刚刚以工楷誊写完毕、厚达数寸的文书。

两侧刑部尚书、侍郎、大理寺卿、御史中丞等司法重臣以及从各地召来的精干法曹官员分列左右屏息凝神。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崔浩手中那卷文书上——《永治律》。

这是新朝立国以来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典耗时近一载由崔浩主持汇聚了数十名通晓律法的官员和学者呕心沥血而成。

“诸位”崔浩的声音平稳而清晰在寂静的大堂中回荡“前朝律法历经战乱多有散佚且条款繁苛轻重失宜更兼门阀势大常以私权干预司法以致冤狱丛生民不堪命。

陛下圣谕治国需先正法度。

故命我等参酌汉律、魏律、晋律之得失去芜存菁结合当今时势修订此《永治律》以求宽简公允四海一统。

” 他缓缓展开书卷:“新律共分十二篇三十卷五百条。

其要旨有三:一曰‘宽’废除前朝诸多酷刑(如部分肉刑)减轻徒刑年限慎用死刑核准需报大理寺复审乃至陛下亲决;二曰‘简’合并重复条款简化诉讼程序使律文清晰吏民易晓;三曰‘公’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强调证据限制刑讯逼供尤其严禁豪强大族以势压人侵夺小民。

” 他特别指出:“新律设《户婚律》、《田律》专篇明确保障均田制。

凡强占、盗卖、破坏均田者无论官民皆以重罪论处!此举意在将陛下推行的均田国策以律法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不可动摇的国本!” 一位来自河北的法曹官员忍不住出声赞同:“崔公明鉴!地方豪强常借前朝律法模糊之处或勾结胥吏巧取豪夺均田农户土地。

新律将此等行径明确定性为罪实乃万千黎民之福!” 崔浩颔首继续道:“此外新律对官员渎职、贪腐、军士逃亡、边关失防等亦加大了惩处力度。

乱世用重典此乃稳固朝廷纲纪之必需。

” 他环视众人语气转为极其严肃:“然律法之威不在条文精妙而在执行如一!陛下有言: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故新律推行首重吏治。

所有司法官吏必须熟读律文通晓案例公正断案。

” “即日起”崔浩下令“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新律宣谕使’分赴各道、州、郡!举办‘律学讲习’轮训所有在职司法官吏及胥吏!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任职;不合格者即刻黜落!” “同时将新律主要条款以白话撰写雕刻印刷张贴于各州县衙门外、市集通衢晓谕百姓使其知法、守法亦可知如何以法护卫自身权益!” 堂下众官员精神大振。

他们深知这将是一场彻底变革。

不仅变革律法本身更将变革执法的体系和风气。

数日后第一批宣谕使带着崭新的《永治律》刻本和教学案卷离开了长安奔赴四方。

在洛阳一场针对河南府各级法曹官员的律学讲习正在紧张进行。

来自刑部的员外郎张珩正在讲解新《田律》中的关键条款。

“……故依据此条凡户籍登记在册之露田、桑田即为授田农户之‘永业’受律法保护。

即便当地豪强持有前朝地契若无法证明该地非属均田范畴内之官田、无主田其侵占行为即属违法当依律追回土地并视情节罚金或徒刑!”张珩声音铿锵。

台下听讲的官员中有不少人面露难色甚至交头接耳。

一位县令起身犹豫道:“张大人此律虽好然地方豪族树大根深与州郡官员盘根错节执行起来恐阻力极大下官……” “李县令!”张珩打断他神色严厉“陛下修订新律崔公亲自宣讲意旨何在?便是要破除这等积弊!《永治律》非仅纸面文章它是我朝之剑之盾!尔等身为司法之吏便是持剑执盾之人!若惧豪强而枉法要尔等何用?新律之后更有御史台巡查、刑部复核!胆敢徇私枉法、执行不力者新律中《职制律》之条文正为尔等所设!” 那县令脸色一白冷汗涔涔而下连忙躬身称是再不敢多言。

其他心存观望或疑虑的官员也纷纷凛然收起了小心思。

而在远离京城的并州某县新律的效应以更直接的方式显现出来。

县衙大堂县令正依据刚收到的《永治律》刻本审理一桩积压已久的土地纠纷案。

原告是刚分得田地的农户王五被告则是本地豪强赵五爷声称王五所种之地乃其赵家祖产并出示了一份年代久远、真伪难辨的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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