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里短的故事第12章 法庭对峙证据确凿公婆无力反驳
休庭后我每天都在盼着判决结果心里既紧张又期待。
乐乐已经完全康复每天在幼儿园过得很开心回家后总会跟我分享幼儿园里的趣事。
看着他无忧无虑的样子我更希望官司能尽快结束让他能在平静的环境里长大。
王律师说法院会在一周内出判决结果让我耐心等待。
这一周里我没有再接到公婆和陆明的电话也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或许他们也在等着判决结果或许他们知道闹也没用暂时收敛了。
我每天按时上下班接送乐乐日子暂时回归平静。
可我心里还是不踏实总担心公婆会突然出现再闹一出。
我只能安慰自己有法律在他们不敢太过分。
一周后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让我第二天去法院领取判决书。
挂了电话我心里的紧张又涌了上来。
我给王律师打了个电话王律师说:“林女士别紧张证据充分判决结果肯定对你有利。
明天我陪你一起去。
” 我说:“谢谢王律师有你在我心里踏实多了。
”挂了电话我看着乐乐说:“乐乐明天妈妈要去法院拿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拿到之后我们以后就能安心生活了。
”乐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妈妈我相信你。
” 第二天一早我送乐乐去了张阿姨家然后和王律师汇合一起去了法院。
到了法院公婆和陆明已经在那里了他们脸色阴沉看到我和王律师眼神里充满了敌意。
我们跟着书记员走进法庭法官坐在审判席上表情严肃。
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后法官拿起判决书开始宣读。
法官说:“原告林秀与被告陆建国(公公)、张兰(婆婆)、陆明(小叔子)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如下:死者陆强系原告林秀的丈夫系被告陆建国、张兰的儿子系被告陆明的哥哥。
陆强因工伤死亡工地方支付赔偿金一百二十万元意外险赔偿款十万元共计一百三十万元。
” 法官顿了顿继续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和意外险赔偿款虽非遗产但分配时应参照遗产继承顺序优先照顾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告林秀作为陆强的配偶系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子乐乐年仅三岁无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抚养应优先获得赔偿。
” 公婆听到这里立刻激动起来。
婆婆说:“法官大人我们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们也应该多分!”法官敲了敲法槌说:“被告请安静听我把话说完。
” 婆婆不情愿地闭上了嘴脸上满是不满。
法官继续说:“经本院查明被告陆建国、张兰有劳动能力有农田收入和养老金且被告陆明已成年有劳动能力能够独立生活。
死者陆强生前每月向二被告支付赡养费还向被告陆明转账近二十万元用于购房还贷已尽到赡养和帮扶义务。
二被告在陆强生前已获得大量经济支持并非必须依靠该笔赔偿金生活。
” “此外本院还查明被告陆建国、张兰在陆强去世后多次骚扰原告林秀及其家人逼迫原告签署放弃赔偿金协议在原告之子乐乐生病住院时拒绝提供任何帮助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
被告陆明曾对原告进行威胁恐吓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
” 法官的话像一把锤子重重地砸在公婆和陆明的心上。
他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公公想说话被法官用眼神制止了。
法官继续宣读:“综合以上事实本院认为原告林秀及其子乐乐应作为该笔赔偿金的主要受益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工伤死亡赔偿金一百二十万元、意外险赔偿款十万元共计一百三十万元全部归原告林秀及其子乐乐所有;二、被告陆建国、张兰、陆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骚扰原告林秀及其子乐乐的正常生活;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陆建国、张兰、陆明承担。
” 听到判决结果我激动得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
我赢了!我和乐乐终于守住了这笔钱守住了我们以后生活的保障。
王律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恭喜你林女士正义终于站在了我们这边。
” 公婆和陆明听到判决结果瞬间炸了锅。
婆婆尖叫着说:“法官大人你不公平!你偏袒她!我们不服!”公公也说:“这判决我们不认!强子是我们的儿子我们怎么能一分钱都得不到?” 陆明说:“法官大人你是不是收了她的好处?不然怎么会这么判决?”他们的声音很大法庭里一片混乱。
法官敲了敲法槌严肃地说:“被告请注意言行!本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公平公正。
你们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但在上诉期间不得再骚扰原告及其家人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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